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民办学校改革创新,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支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书面反馈至市教育局,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2546;邮箱:25084383@qq.com。 附件: 1. 《宁波市支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