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促进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拟对《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绍食药监发〔2013〕133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5日。 联系人:陈强翔,联系电话:0575-88627903,传真:0575-88615080,电子邮件:362625791@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216号。 附件:关于修订《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docx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