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维护我省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国粮执法规〔2023〕14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571-85773063)。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97509243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91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为方便联系,请预留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时间:10月31日8:30—11月11日17:30止。
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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