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乐清市雁荡山风景区范围内灵岩村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现将《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征求意见期限:截止2025年1月25日

提出意见的方式:书面、线下、邮箱

联系人:黄余凯

联系电话:0577-62158067

电子邮箱:124030942@qq.com

通讯地址:乐清市雁荡镇镇府路85号

 

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docx

起草说明(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docx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2024-12-26 截止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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