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起草了《平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等级级数及适用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8日之前反馈。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0577-63671310,邮箱:343451328@qq.com。
附件:平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等级级数及适用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29日
我局起草了《平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等级级数及适用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情况见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