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12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止。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072208。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阳县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 附件:附件1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有效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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