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技术指标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63416493@qq.com 2.信函请寄至宁波市水利局(邮政编码:315010,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技术指标的意见”字样。 3.提交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调整《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技术指标的通知.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