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市司法局对2024年12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起草形成了《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
联系人:蔡诗涵;联系电话:0579-82469276;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电子邮箱:570032229@qq.com。
附件:
1.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日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12月3日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予以反馈。截止2024年12月12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0579-82468011。
联系人:蔡诗涵;联系电话:0579-82469276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