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与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相衔接,进一步推动民宿管理质量,拟对《南湖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20〕3号)文件予以废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4年12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并署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毛淑宁,联系电话:0573-83830321 电子邮箱:nhqwhhlyj2021@163.com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1015室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5日
南政办发〔2020〕3号 关于印发《南湖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废止南湖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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