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专班关于《兰溪市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兰溪市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1167号,兰溪市公安局秩序管理大队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92620784@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10日。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79-89019034

 


附件:1.兰溪市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兰溪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专班关于《兰溪市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专班

2024年11月29日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29 截止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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