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甬水建〔2017〕99号)实施以来,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防范工程建设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水利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工程担保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市水利局对《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意见,于11月5日前反馈至宁波市水利局。 联系人:金羽 联系电话:13484205785 邮箱:34001436@qq.com 附件:《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