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 二、信函方式。邮编:312300,地址:上虞市百官街道王充路407号,收件人: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意见征求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75-82530580。 三、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57340583@qq.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起草说明-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docx
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docx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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