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6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研究起草了《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7 日(含)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571-64600459 电子邮箱:46204316@qq.com 联系人:汪晓寒 信函反馈地址:桐庐县云栖中路828号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 附件1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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