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齐贤街道村级工程项目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绍兴市柯桥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区委办〔2014〕97号)、《绍兴市柯桥区违反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绍柯区纪〔2014〕56号)、《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绍柯公管办〔2024〕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办法。 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顾一鸣,联系电话:057585181006;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大越北路1997号。 各单位和个人在征集意见期间,可通过当面、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见,单位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2024备4起草说明.doc
2024备4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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