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4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送至:zjsjst_zcfgc@163.com; 2.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度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收件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规处,邮编:310005。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3件).xls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xls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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