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三清一促”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拟定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4日。 敬请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在12月4日之前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405室,联系电话:0578-2609653,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3: 合同文本.zip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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