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绍兴市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办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2月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4幢 电话:0575-82505618,0575-82192597 传真:0575-82191212 邮编:312300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绍兴市上虞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rar 附件3.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起草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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