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4-11-01 结束时间:2024-12-02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提高环评审查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等文件精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等书面方式及时反馈。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联系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1: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4年11月1日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01 截止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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