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司法局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以在2024年11月5日前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市司法局政府法治处;联系人:杜超,联系电话:0580-2283255。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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