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 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 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司法局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以在2024115日前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市司法局政府法治处;联系人:杜超,联系电话:0580-2283255。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征集部门: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10-25 截止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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