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温州市各区(功能区)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住建局。 联系人:陈柠; 联系方式:0577-89975583; 邮箱:fanwuzs@126.com; 联系地址:府东路561号行政大楼10号楼312室。 附件: 1.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