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征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温州市各区(功能区)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或将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住建局。

  联系人:陈柠;

  联系方式:0577-89975583;

  邮箱:fanwuzs@126.com;

  联系地址:府东路561号行政大楼10号楼312室。

  附件:

  1.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截止日期:2024-10-30

关于《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30日-10月30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网络反馈意见和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共7条,其中6条反馈意见与《征求意见稿》内容相关。包括:一翻三政策、人均政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方式、保障机制等。

二、意见处理

市住建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补偿办法》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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