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结合温州市各区(功能区)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住建局。 联系人:李孙政; 联系方式:0577-89975580; 邮箱:wzfwzs@qq.com; 联系地址:府东路561号行政大楼10号楼302室。 附件: 1.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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