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关于公开征求《上虞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部署,有效减少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建[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起草了《上虞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91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99-2020918

联系人:阮楚琪,联系电话:0575-82159227,传真:0575-82181891,电子邮件:597766198@qq.com。

通信地址: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惠普广场D楼813。

 

附件:

上虞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099

 

征集部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0-09-09 截止日期: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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