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部署,有效减少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建[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起草了《上虞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阮楚琪,联系电话:0575-82159227,传真:0575-82181891,电子邮件:597766198@qq.com。 通信地址: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惠普广场D楼813。
附件: 上虞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