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解放街71号,莲都区财政局评审中心207室。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号码:260565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莲都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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