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土、交通以及工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对磐安县中心城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合第一轮征求到的意见,我局修改完善,形成《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开展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壶厅西路133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环境管理科,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ihaccat@foxmail.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联系人:许亚君 联系电话:0579-84669729 附件: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2024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