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土、交通以及工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对磐安县中心城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合第一轮征求到的意见,我局修改完善,形成《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开展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壶厅西路133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环境管理科,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ihaccat@foxmail.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联系人:许亚君        联系电话:0579-84669729

附件: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磐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2024年9月27日


征集部门: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27 截止日期: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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