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一、修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24〕28号) 1.联系人:叶嘉纯,电话号码:13858866079; 2.电子邮箱:yejiachun66@163.com;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邮编325000。
二、修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鹿政办〔2024〕12号) 1.联系人:滕卓仁,电话号码:0577-88570756; 2.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2幢8楼,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邮编325000。
三、修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科创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24〕21号,2022年11月10日 第1次修订) 1.联系人:郑磊,电话号码:0577-88201506; 2.传真号码:0577-88201572; 3.电子邮箱:kjj@lucheng.gov.cn;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2幢11楼,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邮编325000。
四、废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发〔2024〕34号) 1.联系人:陈臻奕,电话号码:13967729032; 2.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2幢6楼,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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