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 通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晨欣,联系电话:0578-2358961,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莲都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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