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我局已完成《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在《实施方案》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竺小洪 联系电话:86048368 邮箱:xcxwjjbgs@163.com 附件: 1.关于征求《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意见建议的函.pdf 2.关于《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情况说明.docx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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