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我局已完成《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在《实施方案》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竺小洪
联系电话:86048368
邮箱:xcxwjjbgs@163.com
附件:
1.关于征求《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意见建议的函.pdf
2.关于《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情况说明.docx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公示结束,共收到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条:建议“强化人才体系建设”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相结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涉及中医药,或者支持学校与下文提到的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已充分吸收该意见,统筹考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