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2024年1月9日印发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2024年6月24日印发的《丽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县发改局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了《松阳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7日,感谢您的参与支持。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446757984@qq.com; 2.电话:0578-8802913; 3.邮件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35号。 附件:松阳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松阳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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