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市住建局起草了《宁波市历史建筑预先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传真:0574-89180608,电子邮箱地址:542081483@qq.com 通讯地址:鄞州区松下街595号,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9180529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1日 附件:宁波市历史建筑预先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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