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金华市科技局组织起草了《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办法》要求,市司法局对草案送审稿进行统一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草案送审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立法处,邮编:321017。
2.电子邮箱地址:jhzffzb@126.com。
3.联系电话:8246946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
特此公告。
附1-《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
附2-关于《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2日
《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于9月12日在http://sfj.jinhua.gov.cn/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截至10月12日,我单位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一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2. 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市司法局:82456003,联系人:许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