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柯桥区“精准扩中”工作及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至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艺 联系电话:0575-84116931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社保132办公室 附件: 起草说明.docx
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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