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行为,推进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号)、《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发〔2022〕66号)等文件,在《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温瓯农〔2016〕39号)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制定本方案。

现将此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4年9月6日前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伟坚;

联系方式:0577-8525510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1025室;

电子邮箱:357635564@qq.com。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pdf


 


征集部门:瓯海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28 截止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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