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8月28日至9月6日止。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金杰 电话/传真:0576-85386707,0576-85307795 联系地址:农林水大厦14楼农经总站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