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发挥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我县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根据《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民〔2022〕84 号)研究制定了《庆元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57317,联系人:叶何洁。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横城南路18号(庆元县民政局收)邮编323800。

庆元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8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28 截止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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