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管理,规范临时使用行为,我局起草了《平阳县存量建设用地临时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意见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17:30前反馈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叶昌辉;联系电话:0577-58125885;邮箱:27797058@qq.com。
附件:1、平阳县存量建设用地临时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1日
我局起草了《平阳县存量建设用地临时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见附件《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