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31日--8月1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反馈意见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建议意见25条,其中集中反映较多的是关于第十三条配建政策性住房与该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品质、交付、车位配置等在价格和房源建设提出不同的建议;关于第二十二条对配建人才住房实行10年产权行政限制提出不同的时间(年限)行政限制上市交易的建议等。
二、意见处理
市住建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工作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关于配建政策性住房是否与该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品质、交付、车位配置等在价格、房源建设已在《温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的相关条款予以明确;对配建人才住房10年实行产权行政限制是《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作出的规定。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