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38号)。现就新制定的《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烦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镇海区农业农村局(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 联系电话:0574-89287455 联系人:胡海波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docx
征集结果公示 截至2024年8月31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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