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德政发〔2023〕23号)第36条(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做强做大。县内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等当年为30家及以上科创企业提供不少于6000万元融资支持的,根据其地方贡献,按50%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小额贷款公司需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评定为年度优秀(A级)、良好(B级)等次,A级按50%、B级按25%标准予以奖励)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和单位可于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572-8122053; 电子邮箱:710317898@QQ.com。 附件: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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