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庆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 地址:庆元县龙湫路76号 联系人:毛惠青 电话:0578-6126530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庆元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