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等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的高质量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在行政执法领域执行“公益减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254/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35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xzhxzzf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附件:1.关于《在行政执法领域执行“公益减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wps 2.关于《在行政执法领域执行“公益减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联系人:卢欢 联系电话:0579-84959509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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