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关怀版
退出关怀模式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提升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厅起草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8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建设厅。

电子邮箱:zjsjst_zcfgc@163.com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7-24 截止日期:2024-08-02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