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和提升景宁县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反馈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0578-5095137 邮寄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2号 邮编:323500 邮箱:2461958249@qq.com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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