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庆元县竹木企业生态环境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期限: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8日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18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综合科吴明军处,联系电话:0578—6050287,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庆元县竹木企业生态环境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竹木企业生态环境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