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庆元县竹木企业生态环境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期限: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8日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18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综合科吴明军处,联系电话:0578—6050287,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庆元县竹木企业生态环境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4年7月18日
截至征集结束,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