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要求,现对《庆元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及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告,征求利益相关者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及《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制定了《庆元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及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1.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项目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6.评估本项目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同意本项目实施;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群众生活或日后发展有哪些影响;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7日,公众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评估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附件1:《庆元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及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庆元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及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