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6月21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卜子健,联系电话0571-8675369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jngxpxk@163.com)。 附件:1. 起草说明.doc
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