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调整兰溪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费率杠杆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9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2号)文件要求,拟对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进行调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府前路234号306室,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84715751@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潘建春,联系电话:0579-88886050。

附件:关于调整兰溪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调整兰溪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18 截止日期:2024-07-19
关于《调整兰溪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