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管理的通知》(温财综〔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港实际,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政策意见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7月18日 联系人:陈民星,59902580 联系邮箱:516137549@qq.com 联系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A302办公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港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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