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相关规定,编制《龙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反馈至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郑元窗,联系电话:0577-59918168,联系地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站港大道新车站六楼618办公室,邮编:325802,邮箱:421970047@qq.com)。
附件:1.龙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pdf 2.龙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起草说明.docx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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