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减缓空气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制定了《新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17日下班前书面反馈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5-86335553,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钟楼南村33号。)
新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征求《新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5日—6月17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