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局编制了《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反馈我局。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张金永;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传真:0576-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08号,邮编:318000 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编制说明.docx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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